“我不想剥掉建筑的外衣。我想丰富它,给它添加图层。基本上就像在哥特式大教堂,装饰和结构形成了一个联盟。”
Cecil Balmond,建筑师
“建筑师”和“室内设计师”的名称可以互换,因为两者都是描述性的专业人士从事设计空间的活动。对于公众来说,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模糊的——建筑是外部形式的建立,而室内设计是将其转变为宜居空间的裸露外壳的装饰。这两个学科可能有不可否认的重叠,但它们的区别在于它们的专业设计重点。科学,工程建筑所需要的技术专长是建筑学的主要关注点。同样,舒适的居住、家具和照明设计所需要的人体工程学也属于室内设计的范围。
历史上,建筑和室内设计之间的界限已经被一个单一的实体所模糊。著名的英国建筑师约翰·纳什(John Nash, 1752-1835)在白金汉宫内设计了许多宏伟的客舱,这些客舱至今仍在保留和使用。受纳什的启发,罗伯特·亚当在伦敦的住宅中推广了新古典风格的室内设计。这是英国艺术史学家所知的最早的室内设计形式。
这些专门的事业长期以来一直在他们各自的设计范围内,以及他们的专业博爱和许可组织的界限。在定义建筑师与室内设计师的无数规则和规则之外,两者的融合为我们带来了“室内建筑师”。这是室内设计师对建筑方面的设计产生积极兴趣的结果。它提供了一种可能性,让专业人士在两个世界中都能得到最好的东西,而不必选择一个明确的身份。
建筑内外的融合为和谐的视觉语言提供了发展空间。路易斯·康设计的埃克塞特图书馆外墙是砖砌的,与周围环境相匹配。砖块无缝地流入室内空间,木材、石头和裸露的混凝土补充了砖块。结构框架和开口的设计旨在吸收自然光,在图书馆内创造一种温暖和舒适的感觉。结构、比例和材料经过精心设计,相互呼应,室内和外部环境也相互呼应。用卡恩自己的话来说,这是“深思熟虑的空间创造”。
这些学科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提出最佳的设计方案,同时推动空间、形式和材料探索的边界。设计思维不仅局限于正规教育,还延伸到各种创造性领域。即使建筑师和室内设计师完全有能力执行整个设计项目,合作的过程允许更新的想法和观点出现在他们的专业领域。合作是设计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因为一个项目的成功完成取决于多个机构的团结努力。这两者之间的联系也是由客户和建筑商推动的,他们希望通过互补的风格和方法让个人在设计中发现独特的结果。
跨越历史的建筑师和设计师也在产品和家具设计等细分领域做出了标记。椅子等日常用品受到其独特设计感的启发,被诠释成更新的形式。
弗兰克·盖里(Frank Gehry)的“摇椅”(1972)最初是对摇椅的再现,是为了表达他对毕尔巴鄂古根海姆博物馆(Guggenheim Museum)著名的弯曲形式的喜爱。盖里实验了许多工业材料,如胶合板和波纹金属,最后得到了用于制作椅子的纸板。
乔纳森·阿德勒(Jonathan Adler)设计的巴赫拉赫旋转椅(Bacharach Swivel Chair)是纽约陶工和设计师设计的众多著名家具之一。在不锈钢旋转底座上的豪华扶手椅是当代富裕的象征,它在全球见证了无数的复制。
设计不仅有助于我们美化环境,也有助于改变人们在世界空间中的居住方式。建筑师丹尼斯·斯科特·布朗(Denise Scott Brown)说,建筑不能强迫人们建立联系,它只能规划交叉点,消除障碍,使会议场所变得有用和有吸引力。它成为促进有效变革和应对社会、政治和经济文化变化的工具。室内设计和建筑社区是这一过程中的平等利益相关者,我们如何占领空间,我们留下什么作为我们的建筑历史的补充。